一宗价值近2亿的资产,在土地价值大幅增值期间却缩水70%,直接导致债权人数千万债权化为泡影。这一蹊跷而又有违常理的事发生在陕西省咸阳市。
“没有钱可供执行了。”吴海杰做梦也没想到,他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并采取诉讼保全的手段轮候查封了价值近2个亿的土地,在经过两年多的艰难诉讼至执行阶段时,土地却以9000多万元的价格抵给了成立不足半年的咸阳国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国金公司”)。
至此,吴海杰连本带息6800万元的债权血本无归。更令他不解的是,其通过代理律师提出愿以1.5亿收购该宗土地的诉求未被采纳,相反却是以比市场价格低了将近6000万元的价格抵债抵给了国金公司。
“这个结果不但让我血本无归,而且会导致税收流失,也侵害了国家的利益。”吴海杰对《民生周刊》全媒体记者表示。
▲涉案土地已成开发工地
高价收购落空
据了解,吴海杰因与吴磊产生债务纠纷,于2017年底向西安市的四个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吴海杰对陕西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澳兴公司)名下的位于咸阳市世纪西路以北的34464平方米(折合51.7亩)住宅用地申请了诉讼保全。后经法院审理,确认吴磊、陕西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他担保人应共同偿还吴海杰的债权。
吴海杰告诉《民生周刊》记者,2018年1月,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待涉案土地拍卖后按顺受偿。但2月份被告知,已查封保全的土地竟被咸阳中院裁定以“以物抵债”的方式抵偿给了国金公司,且抵偿的价款9600余万仅为当时涉案土地市值的一半。
咸阳国金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刚成立,不知为何9家债权执行人均将债权转给了该公司,并在两三个月内便接手了该宗土地,开发14.5万平米商品房,将获利近5亿元。
记者在其售楼处了解到,该宗土地的建设单位为咸阳国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为“春江花月”,于2018年9月30日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已建成五层,据售楼人员介绍,该楼盘出售均价为10000元/平方米。
吴海杰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8月30日委托陕西中信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涉案查封土地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为12014万元,该评估书有效期为1年。设定在该宗土地上诉讼保全和执行查封的债权人共有7家,涉案资金1.4亿多元,随后,咸阳中院以此为底价进行拍卖。第一次流拍,第二次以9611.2万元为底价进行了司法拍卖,但两次流拍都未能成交,在2018年2月以物抵债裁定书执行之前,吴海杰向法官提出1.5亿收购该宗土地的诉求,也未被采纳。
“因合法权益受损,所以我当即提出执行异议,并向咸阳中院表示本人愿以1.5亿元购买涉案土地或待重新评估市值后参与司法拍卖,但未被法院采纳。涉案土地也于2018年5月过户至咸阳国金公司名下。至此,我本应得到清偿的合法债权完全化为了泡影。”吴海杰无奈的说。
据悉,西咸新区是中国的第七个国家级新区,2017年1月正式划归西安管理。恰逢2017、2018年房价大幅波动,西咸新区的关注度及房价一路高升。从2017年年初到年底,世纪大道沿线房价涨幅超过60%,附近的土地价值大幅增值。而坐落于咸阳市世纪西路的涉案土地在2018年2月份的实际市值已不止1.6亿元,在实际被执行过户的5月份,其市值更是逼近2亿元。
“咸阳中院所依据的《土地估价报告书》(该土地估价报告书2017年10月25日过期)时效已过期,且该院在涉案土地大幅增值的2018年,拒绝重新评估涉案土地市值和司法拍卖,拒绝当事人吴海杰1.5亿收购该土地的做法令人费解。”吴海杰代理律师告诉记者。
缩水70%的资产
吴海杰告诉记者,陕西美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公司”)的大股东周某辉(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达99%)与咸阳国金公司的法人周某昌实为叔侄关系,为了保住现已大幅增值的涉案土地不流入他人之手,咸阳国金公司通过收购债权的方式,成为了美迪公司的最大债权人。叔侄二人联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70%的价款,对涉案土地进行了低价抵债。
这份以物抵债协议,是基于法院主持调解的4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基础上达成的,这4起案件涉案金额分别为516.2万元、850.29万元、1002.13万元、2000万元,合计为4368.62万元。此金额因不足涉案土地首次评估后的市值,故无法进行以物抵债。周氏叔侄二人为达目的,又在协议中加入了毫无执行依据的其他人的债权,其中有与涉案土地毫无关系的属于陕西冠群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冠群公司)的债权。就这样东拼西凑,凑足了 9000余万元来满足以物抵债的条件。咸阳中院就是以这份拼凑的协议为依据,将涉案土地执行给了国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