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法院出台诉讼保全便民措施 提升服务水平

 2019-04-23 10:20  来源:网络整理  责任编辑: 橙子

  原标题:米脂法院出台诉讼保全便民措施 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米脂法院在推进案件质效提升过程中,积极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为提高财产保全案件办理效率,规范财产保全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该院实际,经审委会讨论决定,出台了三项诉讼保全便民措施。

  民事审判、执行工作事关老百姓人身、财产实体权益,事关司法公信,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为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减少当事人诉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米脂法院规定,一是立案时,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口头向当事人释明诉讼保全定义、益处等,并在风险告知书中书面释明不申请保全的风险,以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选择权;二是明确了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民间借贷案件中有借据且有打款凭证的等案件,不需要当事人申请、提供担保,承办法官收案后在规定时限内依职权、主动作出诉讼保全裁定,以确保把握财产保全最佳时机,迅速查询被告财产线索,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诉讼保全担保金统一按请求保全财产数额的5%收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统一了司法尺度。

  米脂法院出台的这三项措施,必将促进诉前保全力度,从源头上为案件解决及后续执行铺好路、搭好桥, 使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多了一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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