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和监控设备的公告

 2019-05-10 12:38  来源:网络整理  责任编辑: 橙子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新增的电子警察、视频监控设备功能及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19年5月18日

  二、监控设备功能及地点:

  (一)抓拍机动车违法停车、压线行驶、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2处。

  1、樱花广场十字,2、东天桥十字。

  (二)抓拍机动车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设备11处:

  1、检察院西侧;2、西单市场北口;3、祥和路北口;4、老汽车站门口(北环路);5、桃园路北口(北环路);6、红花广场(北环路);7、春潮广场东侧;8、老育场北口(向阳大街);9、樱花广场西侧(农行门口);10、樱花广场南侧(商业街路口);11、人民路西侧(政府西北角)。

  (三)抓拍车辆不礼让斑马线线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3处。

  1、北街社区;2、检察院西侧;3、老育场北口。

  (四)抓拍货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电子警察1处。

  1、210国道银龙公路超限站(货车不按规定路线进入银龙公路超限站检查)。

  (五)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1处。

  1、石云公路6KM+500M。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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