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天没开的新车在4S店被砸 凭啥“只修不换”?|荔枝特报
近日,苏州市民张先生向荔枝特报反映,他买的车一天都没开,车顶就被砸,挡风玻璃也碎了。而明明是在4S店内出现的车损,对方却“只修不换”。
去年12月,张先生在苏州通孚祥升云领克汽车4S店订购了一辆“领克01SUV”汽车。在张先生缴清所有车款后,委托4S店销售人员将车辆开到昆山市车管所代为办理昆山牌照,但当天没有成功上牌。随后,销售人员又将车辆开回4S店中。当天下午,张先生接到销售人员的消息称,新车被砸坏了。
5月28日,记者陪同张先生来到4S店,该店总经理张磊表示,有可能是车辆当天下午从昆山返回4S店时,车辆露天停放,被4S店周围工地的飞石击伤。他们表示,车辆一定为张先生免费维修,想换车?做不到,理由是车辆已经完成交付。
张先生非常惊讶,自己车钥匙都没有拿到手,办理车辆初始登记时,也是4S店工作人员驾驶车辆,怎么就交付完成了?4S店工作人员拿出了一张“新车交车确认表”,上面有张先生的签字。
张先生表示:“这是当时用来确认车辆身份用的, 4S工作人员告诉他,这辆车出厂日期较新,要锁定车架号,不被别的客户买走,就要签署这份确认表。”同时张先生承认,“根本没有对照新车确认表上的信息。”
对此,江苏天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赛认为,汽车作为一种“准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仍应以实际交付为准。车主张先生至今未能拿到车钥匙,不应认为交付完成。
对于张先生和4S店签订的“新车交车确认表”,张赛律师认为,4S店有刻意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待商榷,同样不能视为车辆交付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