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缴纳购车订金2000元后被告知,自己看上的车已被销售方挂牌上户到该公司名下,想要这车成为自己的车,就得先过户,这让在西安工作的小王难以接受。
汽车买主:预订的新车
挂在销售公司名下
小王想购买一辆低价位的轿车。10月7日,他在城西红光路的幸福汽车超市看上了一款轿车,“销售人员说是新车,价格四五万,可缴很低的首付,包挂牌、缴税、保险等。”小王说,在与该店销售人员的微信交涉中,他给对方转款2000元作为订金,在微信记录中,双方明确为车辆预订款。
随后,双方多次在微信中就车辆价格及其他相关购买手续问题进行沟通交涉,在商议提车事宜时,销售人员告诉小王,他看上的车是挂了牌的,挂在销售公司的公户上。小王认为,他要买的是新车,现在必须过户才能变成自己的,这不是买了辆二手车吗?于是,小王决定不买了,向对方索要2000元订金,遭到拒绝。销售人员称,双方虽未办理正式手续,但已口头约定购买该车,所以订金已成为定金进入公司账户,无法退还。销售人员还说,因该店这款车仅此一台,小王可以选择换别的车,当然根据车款的高低很可能需要加钱。
“他们要求我们必须在他们公司的一个网络平台上选车,那里面的车都是2016年款和2017年款,很少有2018年的,而且价格要贵不少。”小王的一位朋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