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S店购买了一辆车,还没开就发现记录仪不能用,4S店说只能修,但修好没两星期又坏了,现在已经修了3次还没修好。”近日,安徽省阜阳市一位网友发帖投诉4S店行车记录仪频频损坏,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解决该问题。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立即进行调解处理,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商家表示愿意免费更换记录仪,并补偿该网友现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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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四月底买了一辆凌派的车当时4s店收取1000元的服务费 不交就不给车 然后新车都没有动 就发现记录仪不能用 他们让我回去再试试 回家试了两天还是不行 4s店说只能修 然后修好没用两个星期又坏了截止五号已经修了3次了还没修好 4s店说是原装的 我现在怀疑他们店以次冲好 欺骗消费者他们也不给解决 还把车上的一根不知道是控制什么的线给拔掉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中源4S店记录仪以次充好”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阜阳市中源4S店行车记录仪以次充好问题。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您和中源4S店进行了调解处理,商家表示愿意给您免费更换记录仪,并补偿您现金500元。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双方达成调解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阜阳海燕私立学校,利用暑假给学生增加第三学期,进行有偿补课,25天1960块钱。时间为7月12日到8月6日,期间为了掩人耳目,不允许学生穿校服。地址为北京路第一小学对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海燕学校暑假补课”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阜阳市教育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阜阳海燕学校暑假补课问题。7月19日,颍泉区教育局组织监察室、成教办等相关科室进行了现场调查。根据您提供的地址,在北京路第一小学对面发现社会人员吴某组织的补课班,现场有部分学生在上课,未发现有在职教师补课现象。 颍泉区教育局根据《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的通知》(教基函〔2019〕28号)关于“从严治理暑期违规办学行为”的相关要求,责令吴某立即有序解散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关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相关要求,对吴某下达了“停止非法办学告知书”。 7月22日、23日,市教育局多次与您联系,均无人应答。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碧桂园黄金时代卖房捆绑精装修,装修质量与实交装修款严重不符,装修材料以次充好,反映给质量监督管理局后,碧桂园给的回复是维修,但是好多都是敷衍业主,鞋柜、橱柜甲醛超标,但是他们拒不承认,当时卖房时说人车分流也没有做到,欺骗业主,合同写明先验毛坯房后装修也没有让业主验房直接装修,业主不满意装修质量拒绝交装修款,现在碧桂园的要求收房要交滞纳金,这些霸王条款全是碧桂园制订的业主没有话语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碧桂园黄金时代装修质量差”等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阜阳市城乡建设局、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装修质量差的问题。市城乡建设局立即安排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监督人员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处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已处理完毕。7月22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与您联系后进行核实,您证实问题已处理完毕。同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监督人员已要求建设、施工单位高度重视,耐心做好质量投诉服务工作,仔细全面检查,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控,确保工程质量。市建设工程质监局局将持续全程关注,监督服务到位。 关于捆绑装修问题。经查,阜阳碧桂园黄金时代在客户认购房屋时已经告知是装修房,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装修合同》,关于此事,颍州区人民法院也做出判决((2017)皖1202民初6997号),认为消费者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装修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合同,双方均应按约履行义务。您购买的房屋是带装修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的装修费用较高,不能真实反映装修的真实价格,其应是房价款的一部分,且协议中已明确说明“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无法认定存在捆绑销售行为。 关于没有做到人车分流欺骗业主问题,由于您未能提出相关证明材料,颍州区市场监管局在调查中未发现相关人车分流宣传材料,且合同中也未体现,无法证明该企业存在欺骗业主的行为。 经过与您沟通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