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我校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认同南开“公能”素质教育理念的优秀农村高中毕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考生高中三年学习成绩须达到所在中学同科类前10%或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以下要求: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注:每个考生可报考1个专业志愿。报考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医药类、材料类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