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已经2019年3月13日国家统计局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
一分类目的
为加快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科学界定体育产业的统计范围,建立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制度,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制定本分类。
二概念界定和分类范围
体育产业是指为社会提供各种体育产品(货物和服务)和体育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分类范围包括:体育管理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体育经纪与代理、广告与会展、表演与设计服务,体育教育与培训,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其他体育服务,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出租与贸易代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等11个大类。
三编制原则
(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本分类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确定体育产业的基本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体育产业特征的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突出我国体育活动的特点。本分类突出了我国体育活动的特点和实际发展现状,充分考虑了体育产业发展中的新业态和新模式。
四结构与编码
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体育产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编码表示,共有11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编码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共有37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编码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共有71个小类。
代码结构:
五、有关说明
(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对应关系。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一个行业分类仅部分活动属于一个体育产业类别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并在说明栏中,对带“*”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说明。
(二)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参见《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六、体育产业统计分类表中涉及电子竞技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