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19-05-03 09:12  来源:网络整理  责任编辑: 橙子

    新华网南京5月2日电(记者陈席元)送孩子去培训班,课上到一半想退钱,经营者不同意怎么办?江苏近日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在规范机构家长的签约、履约行为。

    据了解,针对家长关注的培训机构资质、钱财安全问题,合同明确,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收费后要开具合法票据。机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开设并使用学杂费专用账户,足额留存学习保障金,保障其收取的学杂费主要用于教学活动。

    合同明确,机构要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教育培训资质证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提供与其资质和承诺相符的教育培训项目,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为避免课上到一半想退钱被拒的情况,合同明确了双方的违约责任。比如,培训机构因自身要求解除培训合同,或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时,应该退还剩余培训费用。而如果家长、学生由于自身原因解除合同,双方也要约定如何解决,是否退还费用。合同还要求双方应约定在几个工作日内退费。

    合同对双方的责任义务进行了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泄露、散布家长和学生的个人隐私和信息,也不得擅自将孩子的姓名、肖像、影像用于商业宣传。家长和学生也要尊重机构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对教学培训活动进行拍照、录像、录音。对于机构拥有知识产权的教学材料或课件,不得擅自复制、散发、销售以及通过互联网传播。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如果机构和家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仍出现争议,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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