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各省(区、市)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同时,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
此外,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也将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方案》还要求,清理规范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出台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
进入2019年以来,“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被频频提及,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在今年年底基本取消全国高速省界收费站,随后,计划实施时间表出炉,取消高速收费站加速推进。
省界高速收费站取消后,对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运营成本、减少尾气排放等带来的积极作用不言而喻,数据显示,使用ETC的情况下,客车平均通过省界的时间由原来的15秒减少为2秒,下降大约86.7%,货车通过省界的时间由原来的29秒减少为3秒,下降89.7%。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中对ETC推广做了较大篇幅的详细说明,不仅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加快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还提出2019年底前完成ETC车载装置技术标准制定工作,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这对加快普及货车ETC是极大的利好,也将促使皮卡尽快享受到高速免停车收费的福利,进一步减轻出行成本,提高出行效率。
截至5月18日初步统计,已有天津、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等14个省(区、市)正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