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男子买奔驰新车两月后发现为事故车:一年前曾理赔维修
韦先生说,他是后来才发现给他的车辆告知书中,手写了后保险杠更换。图片均为当事人提供。
广西南宁韦先生2019年3月购买了一台奔驰新车,他在最近偶然一次事故报保险时发现,4S店卖给他的并非新车,而是一台被理赔维修过的事故车。此前,韦先生的遭遇曾经媒体报道,相关人员的回应是:“不管说是赔偿或者不赔偿或其它之类的,都要跟上面一层一层去沟通。”
韦先生5月26日告诉澎湃新闻(),他从南宁恒信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恒信)购买的奔驰A200动感型,车价174100元。购车时他曾询问过销售员该车是否有过事故、维修、转户等情况,得到否定回答后,他放心签订了相关合同,并缴纳新车购置税,以及购买新车保险。
韦先生的奔驰车在卖给他之前,曾与一台白色大众车发生碰撞。
然而,今年4月6日,韦先生的妻子开车发生事故,韦先生报保险时发现,这台奔驰新车早在2018年1月16日就有过一次保修记录。据南宁恒星提供给韦先生的工单显示,该奔驰车于2018年1月16日开单,预交车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事故责任类型为三者(第三者责任险),承包保险公司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进厂行驶里程23公里,车牌号为无牌照,车主为4S站。该车的维修项目是:后保险杠,修复/拆装/更换,更换后杠+后杠内骨,收费3137.09元。澎湃新闻注意到,该工单上显示的VIN(车辆识别代号)16位号码与韦先生购车合同上的VIN一致。
韦先生还从保险公司处获悉,他购买的这台红色奔驰车当时是与一台白色大众车相撞,相撞位置为尾部,即后保险杠位置。但保险公司拒绝提供该车辆更多查勘理赔信息。
韦先生说,比买到事故车更令他气愤的是,当时4S店给他的“车辆告知书”,有一行添加上去的手写字:后保险杠更换。
韦先生的奔驰车在卖给他之前,曾与一台白色大众车发生碰撞。
澎湃新闻注意到,韦先生的“车辆告知书”第二大项列举了勾选项:“经买卖双方共同查勘,现就标的车辆可能存在瑕疵告知如下:……2、在厂家系统或公司业务系统中有过销售、首保、索赔、保养、维修记录的商品车;3、维修过的商品车;4、发生过事故修复后的商品车……10、其他:……”,其中“10、其他”被勾选,并在下横线处写:后保险杠更换。韦先生强调,他当时签这份合同时,并没有这一行手写字,合同是第二天4S店给他的,他是这次报险才发现合同上有这一行字。
韦先生说,他找到南宁恒信希望换车,“一开始说是赔偿5万块钱,后来又说太多了,再后来说送几次保养。”
韦先生提供的一段5月5日与南宁恒信工作人员交涉的录音中,有疑似工作人员的声音说,“当然是谁都感觉有点被欺骗……其实,从比较理性的方面讲,我们这边查记录只是换了保险杠,对整个车辆的影响并不大,你去问做二手车的朋友,对车辆折旧率没有影响……我个人权限,只能去向公司申请给你送几次保养……”
韦先生说,4S店将工单信息提供给他,说明只是换了保险杠而已,而他看到的是,这是一台理赔维修过的事故车。
韦先生的声音比较激动,“换保险杠你当时(应该)告诉我,买不买权力在我……我不是买的特价车,是去买新车,结果买了辆事故车,你心里怎么想?”
5月23日,广西电视台新闻频道曾对韦先生的遭遇进行报道,南宁恒信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公司已经受理了客户的投诉,但由于总经理不在,具体如何处理需要走流程。南宁恒信网销经理杨海生接受采访时说:“不管说是赔偿或者不赔偿或其它之类的,都要跟上面一层一层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