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6月15日讯(通讯员 邓书楼 记者 范木晓子)刚提到手的车,由于功能还没摸索清楚就上了高速,结果,刚走一半就停在应急车道上,没想到这招来了高速民警。
6月15日11时左右,盐城市高速三大队民警刘士祥与辅警刘旭在盐靖高速执行巡逻任务,巡逻至北行30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黑色的无牌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后方也没有摆放任何警示器材,旁边的车辆呼啸而过,十分危险。
民警刘士祥上前询问得知,驾驶员陈某某于今天上午刚从4S店提的新车,由于对车况不熟,在高速上行驶一半,便停在应急车道上摸索车的各项功能。
民警告诉司机,应急车道非紧急情况下不可占用,高速路上车速非常快,很容易出现因超车等原因导致的追尾事故,这样悲剧的案例数不胜数,如果不是特别紧急的情况可以在服务区或者就近的高速出口下去解决。
随后,民警对陈某某因无特殊情况下在高速应急车道停车处以罚款两百,记6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高速上你应急车道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使用:1、在车辆发生突发故障无法正常行驶的时候;2、车内乘客突发疾病;3、警车、救护车、救援车以及施工车辆等执行任务时。就算是因以上情况在应急车道停车也应做到:1、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2、其他人员一定要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3、如果出现车辆故障,在高速公路上禁止检修车辆,应叫清障车将车拖至服务区或拖离高速进行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