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耍小聪明,新车有号牌不悬挂被扣12分

 2019-06-18 23:32  来源:网络整理  责任编辑: 橙子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邵可强 通讯员 张政

近日,家住辉县市胡桥乡的魏某看着驾驶证被扣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结果,悔恨的直挠头,“早知处罚这么严重,真的该把车牌装上!”

6月17日下午16时许,新乡长济高速大队大队长李文山带领民警正在新乡西站依法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一辆白色无牌的SUV轿车从高速匝道口缓缓驶来,李文山遂上前进行盘查。“你好,你的汽车上牌了没有?”“还没有!”司机魏某立即回答道,并把放在前挡风玻璃处的临时号牌取下交给民警。李文山从司机手中接过临时号牌的瞬间,发觉司机的眼神飘忽不定,好像故意在隐瞒什么,有着多年交警一线工作经验的李文山觉得该司机肯定有问题,遂要求该司机把车停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接受进一步检查。

民警在对该车进行初步盘查时,魏某仅将临时号牌和驾驶证交给民警,企图制造还未上牌的假象,蒙混过关,且临时号牌显示的到期时间为7月10日。“如果检查不细致的话就可能被违法行为人蒙混过去”李文山事后说。

民警遂对魏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深入盘查,最终,在车辆后备箱地板下面,发现一幅崭新的机动车号牌。在如铁的证据面前,魏某立即承认自己怕高速上被监控抓拍,故意不安装号牌的行为,并把机动车行驶证交到民警手中。经查,魏某的轿车在6月12日已经在车管所登记上牌,但其想着临时号牌到7月10日才过期,出于侥幸的心理,故意不悬挂正式车牌。

李文山介绍道,机动车在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后,临时号牌就自动过期,在办理上牌手续后仍使用临时号牌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依法予以处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悬挂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顶格处罚,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逃逸后,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难度,受害人的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最终,长济高速大队依法对魏某作出扣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新乡高速交警提醒大家,“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正如火如荼开展,新乡高速交警将在路面进一步加大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请广大司机朋友别心存侥幸,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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