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获悉,自2月起,成都市常态化开展五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专项整治,执法总队在整治期间进一步加大打击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6月24日至7月24日,执法总队对违反相关规定的150名驾驶员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近期,执法总队连续接到2起有关投诉,乘客均反映乘坐该车后发现车费与以往差距较大,发票显示的里程也与实际里程严重不符。
为查清事实,执法人员将当事车辆与驾驶员带回办公区作进一步调查。途中,执法人员发现驾驶员左某悄悄向路边花坛内抛弃物品,通过检查发现,该物品与近期查扣的更改计价设施的遥控器极为相似,在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时,也在车内隐蔽位置发现了更改计价器的相关设备。
面对铁证,左某对其更改计价设施设备,虚增运费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实,驾驶员左某更改计价设施设备,虚增运费,违反《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款,对左某处以吊销从业资格证,终身不得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乘客保留的相关票据,为执法人员后期取证、定性驾驶员的违规行为提供了极大帮助。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广大乘客,乘坐出租车后,应主动索要票据,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拨打12328进行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