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黄先生原准备喜提新车,但却遭遇烦心事。头一天定车时,车子出厂日期是今年,然而提到的新车出厂日期却变成了去年。
出厂日期不一
当天上午,黄先生来到了位于安顺两六路的上汽大众4S店内,他办完一些购车手续后,就可以将购买的新车开回家了。
这是一辆大众途昂车,裸车价为29万元。
黄先生很喜欢这辆车。他说,自己已前往贵阳看了这车,最终决定在安顺购买。
7月22日,黄先生来到位于安顺两六路的上汽大众4S店,他支付了20万元首付款,贷款10万元,购买了这辆大众途昂车,同时,他还缴纳了1万多元保险。双方约定在7月23日提车。
黄先生说,头一天,他看到自己购买的车辆出厂日期是2019年4月,但次日他提到新车后却发现,这辆新车的出厂日期变成了2018年12月。
在黄先生看来,2018年12月出厂的这辆车与现在相距了半年,他肯定希望买到的是最新出厂的车辆,现在这辆2018年出厂的车,让他无法接受。
4S店称是误会
车子出厂日期为何会从今年变成了去年?
黄先生说,当天,他原本看中的是一辆灰色的途昂,这辆灰色途昂的出厂日期是2019年4月,但最后自己决定购买的是黑色途昂。“销售员说的是两辆车都一样,随便选哪辆都可以。”
他强调,他向销售员进行了询问,是否除了颜色,全部一样,销售员回答是。
于是,黄先生就定了黑色途昂,但再未去看该车。随后,他便缴纳了费用。
黄先生认为,销售声称灰色途昂和黑色途昂一样,而实际两车出厂日期不一样,因此,销售方应负责。
他说,自己要求对方负责,但对方却不愿负责,随后产生了不愉快。
针对此事,4S店一名经理说,两辆车生产批次不同,但到达店内的时间是一样的,因此,销售就以为两辆车属于同一日期。
他认为,对于此事,这是一个误会,双方都有过失。
他也表示,他们也积极的同黄先生进行着沟通。
两方都面临损失
黄先生告诉都市新闻记者,此次买车风波,闹出了不愉快,因此,自己决定不再购买这辆车了,要求销售方退款。
“我是做生意的,现在开着这车心头不舒服。”他说,由于自己的车辆是贷款买车,而且金融公司已放款,因此,自己愿拿出1000元,作为对金融公司的补偿。
起初,销售方不愿退款,但经过协商后又表示,愿意想办法为黄先生办理退款。
对于销售方来说,损失同样存在,他们的这辆黑色途昂车已购买了保险,而且相当于已经销售了出去,这也意味着这辆车变成了一辆二手车。
销售经理表示,对于此事,他们将积极地为黄先生进行处理,同时,他自己也会协调保险公司和金融公司方面,最终给黄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协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