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4月3日讯 今日,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清理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的补充通知》,提出了进一步清理整治收费的范围、措施和要求。通知要求各部门下属单位要结合这次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尽快提出具体的减负方案,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标准偏高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原文如下: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清理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的补充通知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厅、应急管理厅、审计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体育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扶贫开发局、信访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经济合作局、林业和草原局、广播电视局、医疗保障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能源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文物局、中医药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地震局、气象局、四川储备局、测绘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四川航天管理局、四川航空工业局、通信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公司)、成都海关、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开发行省分行、省邮政管理局、省黄金局、四川核工业服务局、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四川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23号)部署要求,今年2月份,我委与省市场监管局布置了清理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川发改价格〔2019〕90号),请各部门对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以下简称“下属单位收费”)进行全面梳理并提出清理意见。根据各部门反馈情况,我们对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提出了进一步清理整治收费的范围、措施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