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有关规定,结合近期天气变化趋势,我市2018-2019采暖期供热将于4月5日24时结束。停热后,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天气变化,适时增减衣物,保障身体健康。
原标题:@青岛人:供热期结束 4月5日24时将停暖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有关规定,结合近期天气变化趋势,我市2018-2019采暖期供热将于4月5日24时结束。停热后,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天气变化,适时增减衣物,保障身体健康。
供热结束后,因热胀冷缩室内供热设施可能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发现问题可及时拨打供热单位服务电话或与换热站联系处理。停热后,供热单位将对具备条件的区域居民用户室内设施采取满水保养,用户不要私自放水或拆卸、改造、移动供热设施,确需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的,应及时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供热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改动。感谢广大用热户对我市供热工作的大力配合和支持。
附:供热行业24小时服务电话
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
青岛能源集团:96556(受理下属能源热电公司、能源开源热电公司、能源泰能热电公司供热范围供热相关服务问题)
华电青岛热力有公司:96559
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85821724
青岛金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5810404
青岛鲁青热力有限公司:83778177
崂山区东亿供热:8890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