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市垦利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文件,称“为贯彻中央大力扶持民营企业的精神,化解民营企业对外担保风险,结合万达控股集团对外担保情况,经协商决定,万达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对山东胜通集团及其子公司担保债务20%以内的部分承担清偿责任,剩余部分由政府协商解决”。
据报道,该份名为《关于万达控股集团对外担保债务偿付的说明》为万达控股集团免除了数亿元需代偿的债务。
万达股份“18万集01”债券募集书显示,截至2018年3月31日,万达股份对外担保余额为 20.96亿元,其中12.8亿元是向山东胜通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万达控股内部人士证明了此事,并表示:“目前公司为山东胜通对外担保的余额有所下降,下降了几个亿。”
2018年11月,万达股份曾公告,河北银行就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及贷款未及时偿还提起诉讼,山东胜通集团及万达控股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一并被列为被告。案涉本金1.38亿元,占万达控股去年9月末净资产的0.57%。
有评估公司报告显示,万达股份亦对山东胜通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其他借款提供了担保,因被担保企业债务涉及逾期及诉讼事项,公司代偿风险加大。
而据山东胜通集团3月29日公告,东营市中院3月15日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其发行的“16胜通01”“16胜通03”“17胜通01”共30亿元债券均未能付息,已资不抵债。
而对万达来说,这份政府文件可谓一场及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