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宏志生招生救助工作的通知》,2019年成都市共有23所中学招收“宏志生”。这些学校招收的“宏志生”可分散编班,也可集中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班内“宏志生”人数达到35人以上的,可命名为“宏志班”。
想要申请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成都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孤儿以及经其他渠道救助后仍然特别贫困的民政1类低保边缘家庭的初三、高一、高二学生;
在初中、高中学习期间曾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获得其他荣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且未接受其他资助;
中考成绩达到本区(市)县当年“宏志生”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要求(指标到校生和高中在读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资助标准方面,“宏志生”的学费、书本费由教育行政部门免收,住宿费用自行按需缴纳。生活费由市、区(市)县两级慈善会按“5+2”区域4000元∕学年·人,其他区(市)县3500元∕学年·人的标准给予资助。
阳光宏志救助申请程序由各区(市)县自行确定。结合成都市社会关爱援助体系建设,在已建立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中心(站)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贫困家庭学生可通过户籍所在地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中心(站)提交“阳光宏志工程”救助申请,由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中心(站)转介至区(市)县慈善会;未建立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中心(站)的,可通过街道(乡镇)或社区(村)直接向当地区(市)县慈善会提交救助申请。
通过街道(乡镇)或社区(村)直接向当地区(市)县慈善会提交救助申请的学生须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相关申请资料提交至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低保边缘家庭应于5月1日前向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低保边缘认定。
成都市教育局于9月14日前会同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向各区(市)县下发全市2019年“宏志生”录取救助名单。
附2019年23所招收宏志生学校名单
封面新闻记者周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