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人宁先生说:“这辆车是我买回来给我媳妇当彩礼用的,结果到目前为止,我媳妇一次都没开过,就是因为我提车的时候发现这辆车有问题,这辆车的散热底盘,悬挂和排气都动过,地上的这滩机油全都是我新买的这辆车漏的 。”
2017年11月份,宁先生在凯迪拉克4S店花了20多万买的这辆车,没想到提车当天问题就来了。
宁先生说:“我上高速的时候发现这辆车的时速表非常的蹊跷,我开到120公里每小时,但是时速表却显示是160。”第二天他就把车开到4S店让维修技师检查车况。
宁先生说:“检查出来排气固定环缺失,后备箱固定板和固定扣缺失,中控屏幕有故障,座椅多次塌陷等,总共有20多处问题。”除了高达21项的故障,宁先生还从查询得知,这辆车从2016年开始,前后维修过4次,涉及发动机,安全装置等主要零部件,检查发现水箱也不是原装的,现在这个材质是铝合金的,原装的应该是塑料的,而且发动机舱里面的管线有些还是后期加装的,如果不是跟别的车对比,我也发现不了这些问题。
系统里的原始数据显示,这辆车里程表最高显示为6638公里,经过多次修改交到宁先生手上时,车的里程表却显示为600公里,前后相差10倍,从维修记录里我们看到,这辆车在2016年6月15号就登记了,当时的里程数是在5500,然后到2017年的2月1号,这辆车又进行了维修,当时的里程数却变成2000了,这中间应该调了一次表,这辆车的车架号尾数是113465,在查询维修保养记录的时候,发现在2018年1月份上完牌以后,到了3月份,在外地有一辆跟这辆车车架号一样的车,进行了维修保养,并且登录到了他们的4S店,查看了维修保养记录,这就说明在外地有一辆车跟宁先生的车架号是一模一样的。
4S店的工作人员说:“当时这辆车就是以二手车的形式销售的。”
宁先生说:“卖给我这辆车的时候,你们是给我开了新车的销售发票,而且还给了我这辆车的合格证书,我还交了29700元的购置税,如果车管所认为我这辆车是二手车的话,为什么要收我购置税,还给我上牌。”
记者问:“购车前,这个车的里程表显示有6000公里,第二次还被调了表,那么这个问题是属于谁的责任?”4S店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问题回答不了,但是这辆车的4次维修记录和宁先生是说过的。
宁先生表示这个问题4S店根本就没有告知过自己,只是跟自己说过这辆车有3处补漆,然后他们说那就在我的允许下,把这3处车漆给补了。
记者问:“买了车之后,为什么还会出现相同的车架号,还有不同牌照的这个问题。”工作人员则表示对这个问题不清楚。
宁先生要求4S店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遭到了4S店的拒绝。
工作人员说:“我跟领导说了这个事情,领导说相差比较大,建议客户去走法律程序。”
记者:“在这个过程中,实际过错方属于谁?”
工作人员:“我肯定不会说我是过错方。”
随后记者咨询律师得知,如果4S店欺诈消费者行为属实,不仅需要承担退一赔三的民事责任,还有可能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