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月份买的新车1月份咋就保养过?)
今年4月,宝鸡的孙先生在广汽三菱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SUV新车,使用一段时间后偶然发现,这辆车在他买之前3个月竟然有保养记录,但车主不是他。对此,4S店称该车是新车,店里为了完成销售任务才虚造了销售和保养记录。
车主:难道我买的是二手车?
10月14日,孙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今年4月14日,他看中广汽三菱一款SUV。4月16日,他和妻子到广汽三菱宝鸡丰佳店提车。“一般来说新车座椅上面都包裹有塑料膜,但我这辆车没有,提车时我心里犹豫了一下,销售顾问说是为了方便散味刚撕的,我也没有深究。”孙先生说,7月11日,自己还按规定来店里做了首保,一切正常。
“9月4日晚上,我无意间拿手机翻看广汽三菱官方微信,看到我的维修记录时吓了一跳,我这辆车早在今年1月29日就有一次保养记录,换了机油滤清器和机油。我是4月份才买车,这车1月份咋就保养过?而且我7月去首保的时候,也没有人给我提起此事。”孙先生说,为了确认信息,10月12日,他在西安一家广汽三菱4S店调取了该车第一次保养的信息,系统显示,他购买的这台车保修日期从2017年11月29日开始,2018年1月29日进行了首次保养,公里数为2300公里,车主是田某。
“也就是说,这辆车2017年11月29日就卖给了一个姓田的客户,车开了2300公里进行了首次保养。难道我买来的是一辆二手车吗?”孙先生找到广汽三菱宝鸡丰佳店讨说法。随后,他将问题反映到宝鸡消协,消协工作人员介入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经销商:绝对不是二手车
10月14日中午,广汽三菱宝鸡丰佳店销售经理张某解释说,孙先生买的这辆车绝对不是二手车,之所以会出现去年11月的销售记录和今年1月份的保养记录,是店里为了完成厂家的销售任务,争取返利和配件,用店里工作人员家人的身份证进行了虚假销售登记和虚假保养登记,车从来没有开过。“对于销售人员未能事前说明该车的真实情况,给孙先生造成困扰,店方表示道歉。我们愿意以赠送保养和装饰的方式对孙先生进行赔偿,并对他的车延长保修5个月,但孙先生提出的换车或退车要求我们不能满足。”
孙先生说:“这辆车我一买到手就变成了二手车,整车保修期缩短了5个月,这对后续的保修、买保险、再次出售等方面都会造成影响。4S店在车辆销售和保养上弄虚作假,在我购车时却不事前声明,这是赤裸裸的欺诈行为,不能用一句道歉或行业潜规则敷衍过去。”
14日中午,广汽三菱售后热线工作人员告知孙先生,根据店方反馈,这辆车是虚造了记录,按照规定,厂家是不允许店方采用这种行为的,但对于事情具体如何处理,负责此事的人员还未回复,她将把孙先生的投诉再次提交,希望孙先生耐心等待。
业内人士:“虚出库”是潜规则
对于孙先生的遭遇,宝鸡一位汽车销售业内人士表示,业内把这种操作叫做“虚出库”,汽车经销商为完成某个月份的销售业绩,在汽车生产厂家不知情或默许的情况下,将在库的车辆在销售系统内做成已经销售的记录,而实际上这台车并没有被真正销售给消费者。“虚出库”只是系统内的虚假销售,对于消费者来说,买到的依然是一辆新车。只是一般“虚出库”的车辆,在车辆完成实际销售后,商家会在系统内及时更改客户资料和销售信息,确保客户的首保、三包权利。
该人士表示,消费者在购车后发现车辆属于“虚出库”时,可以联系汽车经销商,要求其及时更改自己所购车辆在厂家销售系统内的客户资料。
对于此事,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亮认为,经销商在销售汽车时,未能如实向购车者提供该车的真实情况,使购车者在不了解真实情况的背景下作出消费决策,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另外,经销商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建议孙先生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