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度俩醉汉发生车辆剐蹭,为了20元修车费争执不休,最终只好电话报警。民警在了解情况过程中发现两人均饮酒,最终经检测均是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3月25日19时许,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九中队接到大队指挥中心电话,称在绕马路明村镇北张家村路口处,一三轮汽车与一小型轿车相撞,要求出警。接到指令后,九中队民警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民警在现场了解到,当天18时30分左右,当事人张某驾驶三轮汽车载着两只大水桶准备去拉水,他沿绕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路口处准备左拐,这时刘某驾驶奇瑞轿车沿绕马路由东向西驶来,两车不经意间就撞在了一起。王某向刘某索要1000元修车费,刘某不同意,两人就维修费用争执不下,价格从1000元直降到20元,但刘某还是不愿意给,还要求王某打电话报警。
民警在了解情况过程中,闻到两人身上都满是酒气,说话也颠三倒四,明显是饮酒状态。经检测,两人血液酒精含量分别是103mg/100ml、203mg/100ml,均属醉酒后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依法对刘某做出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吊销王某所持有的“E”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