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9年1月31日起,召回2002年10月23日至2003年4月15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威驰汽车。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副驾驶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其他厂家生产的副驾驶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据汽车召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