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子用朋友账号租共享汽车 无证酒驾肇事逃逸

 2019-03-31 16:47  来源:网络整理  责任编辑: 橙子

  用朋友账号租共享汽车

  成都18岁男子 无证酒驾肇事逃逸

  夜深了,一辆共享汽车路口转弯时,撞倒一辆电瓶车,骑车人倒地受伤,驾驶员未下车查看,而是快速逃离现场……

  3月27日,成都交警五分局事故大队通报了一起发生在去年9月27日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例。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该案涉及到共享汽车,并且注册人和实际使用人不同,加之事发路段因施工监控并不完备,民警几经周折耗时一个多月才破获该案。

  案例

  共享汽车深夜撞人逃逸

  2018年9月27日晚上10点过,成都交警五分局接到市民报警称:成华区北湖公交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电瓶车的中年妇女被一辆轿车撞倒,肇事车辆当场逃逸。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被撞到的电瓶车司机受伤严重,全身多处骨折。据目击群众介绍,肇事车辆是一辆共享汽车,但因为车速太快,没有看清车牌,现场也没有留下更多的有效证据。民警试图调取周边的监控探头,寻找肇事车辆。但由于事发地附近正在施工,周边的监控覆盖并不完备,没有获取到肇事车辆的有效信息。

  “我们找到成都市内所有共享汽车公司,提供当晚车辆行驶轨迹。”成都交警五分局事故大队副大队长张平介绍,经过逐一排查,民警锁定了某公司旗下的一辆新能源轿车。“从时间上来看,当晚22时18分,这辆车曾经过这个路口。”

  几经周折锁定嫌疑人

  锁定了车辆,并不意味着锁定了嫌疑人。

  共享汽车公司提供的该车注册人信息显示,租车人为杨某某,今年50多岁。当民警找到杨某某时,他却坚称自己从未注册过共享汽车。在反复询问中,杨某某无意间透露了一个细节:会不会是儿子注册呢?

  随后,民警找到了杨某某的儿子杨某。在民警面前,杨某承认自己偷用父亲身份证和驾驶证注册了共享汽车平台账号,然而,肇事逃逸的却另有他人。

  杨某称,事发当天,几个朋友在外喝酒,之后他把手机借给了朋友张某洋。就这样,喝了酒的张某洋用杨某父亲的账号,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租用了一辆共享汽车,行驶至龙潭寺北湖公交站附近时,不慎撞倒了一辆电瓶车。当时,无证酒驾的张某洋想着注册人不是自己,不会被抓到,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当场逃逸。随后,民警将张某洋传唤到分局,18岁的张某洋如实供述了上述细节。

  2019年11月5日,成都交警五分局破获了这起案件。张某洋因交通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等多项违法被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反思

  成华区一年来50余起事故

  共享汽车曝三大安全隐患

  记者从成都交警五分局获悉,去年以来,仅在成都市成华区境内就发生了涉及共享汽车的交通事故50余起,暴露出共享汽车许多安全隐患。

  隐患1:

  驾驶资格审查水

  首先是驾驶资格审查问题。在张某的案例中,杨某某的儿子用父亲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就注册账号成功,而没有驾驶资格的张某又能轻易用朋友的账号租到车子。这暴露出共享汽车平台对驾驶人资格的审核仍存在漏洞。

  隐患2:

  平台信息取证难

  其次是事故调查问题。据记者了解,在张某洋案中,交警部门用了长达1个多月的时间才最终破案。其中大量时间耗费在与各共享汽车平台沟通,获取相关数据的过程中。据成都市交管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成都运营的各共享汽车平台,都还没有与交通管理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而且许多平台的总部又不在成都,更是大大增加了沟通成本。

  隐患3:

  事故伤者索赔难

  此外,共享汽车发生事故后的赔付也是一大问题。据记者了解,虽然共享汽车普遍都购买了商业保险,但如果因为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共享汽车的用户普遍经济状况不佳,也缺乏足够的赔付能力,共享汽车平台则往往通过“免责条款”规避责任。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事故伤者索赔困难。

  针对以上种种安全隐患,成都交警特别提醒:“希望注册了账号的市民注意,不要轻易将账号借给他人使用,尤其是无证以及喝了酒的人,一旦造成交通事故,作为出借人,也要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作为共享汽车企业,对驾驶员资质审查监管不力,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何方迪 刘陈平 综合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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