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全面推进“一制三化”改革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天津市委市政府结合本市实际,全力推进行政审批“一制三化”改革,即“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的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以“承诺制”为牵引,推动社会信用建设
一是承诺审批制的基本作法。按照“你承诺、我审批,你不兑现、我就撤销”的原则,申请人不存在失信记录和未履行被执行人义务的,在不能全部提交申请材料的情况下,只要向行政机关作出自承诺之日起60日内补齐全部申请材料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书面承诺后,行政机关即当场或在承诺审批时限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发放有关证照、证件、证书和批文。共推出657项实行承诺审批事项涉及的1430件申请材料,将51件申请材料实行“以函代证”。二是承诺审批不兑现的基本处理。申请人在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机关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将申请人列入我市“政务一网通”平台系统内的黑名单,不再享受承诺审批办理方式。三是承诺审批的基本应用。重点在开办企业、项目开工、资质资格领域推广。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联审流程再造,变串联为并联,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总体时间压缩至80天以内。企业开办申请实行“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力争一天办成。通过对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了1308项烦扰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对保留的400项证明事项率先推行告知承诺试点工作。
以“标准化”为保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天津市围绕“一事项、一标准”,推行“一套标准办审批”,通过构建覆盖全事项、全过程、全环节的行政审批操作标准体系,向社会提供无差别、高品质的政务服务。一是推行审批服务标准化。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天津市行政许可操作规程总则》,逐一梳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等60个要素,编制了1334个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实行办事要件标准化、办事流程标准化、办事结果标准化,实现了“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115个政务服务事项启动了“一表式”申报办理。二是规范审批中介行为。包括放开中介机构协会商会审批限制和区域市场、取消审批中介要件、压缩中介机构服务时限、实施中介机构评价等4项改革措施,可研报告编制不超过10天,工程设计方案编制不超过20天,施工图、环评、能评报告编制不超过15天,施工图审查不超过10天,中介服务效率提高40%以上。三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推行“互联网+监督”,建立“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了信息归集、执法监督和统计分析功能,归集了992个行政执法实施主体、5.3余万名行政执法人员、5655项行政职权,对2459余万条行政执法信息实时推送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公开规范运行。
以“智能化”为支撑,拓展政府治理途径
以线上办理为常态,线下办理为例外,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审批服务智能化、便捷化,打造“智能政府、便利天津”。一是依托统一平台,提供智能化支持。构建了“14578”政务服务体系,即建好1个“政务一网通”平台,推动市、区、街镇、社区4级全覆盖,坚持标准规范、系统运行、全程监督、失信惩戒、评估评价5大保障,借助互联互通、数据交换、业务协同、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证照7个智能政务支撑,实现承诺办、一窗办、网上办、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无人办、移动办8种办理方式。“政务一网通”平台已与6个部委和17个市级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归集240余万条政务数据信息。电子证照库已归集7个部门40类358万条证照信息。二是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能“无人审批”。采取将一个事项的所有要件整合成一张表单,制定智能比对审核标准,并录入计算机软件系统,自动对申请人办事申请进行比对和判断,自动出具证件、证照、证书、批文、证明等结果的形式,实现审批服务智能化、自助化、无人化、远程化。我市已完成129项无人审批智能比对项目开发需求说明书,印发了《天津市24小时政务自助服务厅(无人超市)建设规范》,一批“无人超市”已具备投运条件。三是依托智能化应用,破解群众办事堵点。运用大数据促进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着力解决国家发布的群众最关心的100个办事堵点问题,推出仅凭身份证办理事项327项。
以“便利化”为目标,提高政务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