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为了解重点任务有关情况,针对各界关注的主要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
问:各界都十分关注《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请问制定这份文件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工作。2013年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年召开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新型城镇化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了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个部门组成,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进展、研究部署本年度工作安排。2014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逐年确定新型城镇化年度重点任务,一以贯之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地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多次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并经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明确了2019年工作要求。
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突出抓好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取得决定性进展,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推进大城市精细化管理,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支撑,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问: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上,2019年会不会有一些比较大的改革举措?请详细解读一下改革举措。
答: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顺应人口就业选择、促进劳动力在城乡间有序流动、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的有力保障。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取得决定性进展,《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要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加大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推进力度,推动未落户城镇的常住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应当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应当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重点群体指的是,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超大特大城市既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又要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推动产业和人口的合理扩散,防治“大城市病”。需要注意的是,城市政府在放宽落户条件的同时,必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提高对人口的综合承载能力。这些任务是我们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的,既考虑了改革必要性,又考虑了现实可行性。
另一方面,要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对于暂时不能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要确保其全部持有居住证,以此为载体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并鼓励各地区逐步扩大居住证的含金量。聚焦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民生重点,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也能实现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问:在城镇化空间布局的构建上、大中小城市发展的优先序上,请问是如何考虑和布置的?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这是中央在深刻把握运用城镇化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城镇化空间布局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原则,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健康发展,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格局。